关于做好2019年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4-13浏览次数:180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提升青年教师专业能力,加强高素质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学术发展支持计划”,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发展潜力和学术竞争力的学术带头人及后备骨干力量,根据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本年度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访学,提高青年骨干教师的教学能力、科研水平、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为学校培养人才培育生力军。
二、选派对象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 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工作安排
1.信息发布(2019年4月1日—4月20日)。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发布《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及《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样表,供查询和下载。
2.组织申报(2019年4月1日—4月20日)。选派学校按照本校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并于4月20日前将《一览表》(excel格式电子版1份,加盖本校师资部门公章的纸质版1份)和《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报送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高师中心)。
3.推荐遴选(2019年4月21日—4月30日)。省高师中心根据选派条件及指标情况,审核推荐材料,确定推荐人选,并于4 月30 日前将本省(区、市)《一览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 份)和《推荐表》(电子版1 份、纸质版2 份)报送武汉中心。
4.终审公布(2019年5月3日—5月14日)。武汉中心审核推荐材料,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并公布。
5.志愿投递(2019年5月15日—5月20日)。武汉中心根据申请者访学志愿,将推荐材料投递到各接受学校。
6.录取调剂(2019 年5月21日—6月10日)。接受学校将推荐材料递交相关访学导师审核,并将录取情况以《录取登记表》的形式报送武汉中心,同时向申请者发放录取通知书。未录取材料返回武汉中心后,根据申请者志愿进行调剂。
7.录取公布(2019年6月11日—6月30日)。武汉中心主页分批次公布最终录取名单。
8.报到注册(2019年9月15日—10月30日)。访问学者报到注册后,接受学校将注册名单以《注册备案表》的形式报送武汉中心,武汉中心核实汇总后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经审核同意后将资助经费核拨到接受学校。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把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作为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结合学科建设和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拔出需求最迫切、最符合项目要求的青年骨干教师,酌情推荐1-2人(在《一览表》中按推荐顺序排序),经校内业务部门审核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最终确定推荐人选。我校2019年推荐名额2人。
2.接受学校及导师必须从《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中选择。为提高录取率,建议申请者事先与接受学校导师取得联系,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推荐表》。
3.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用于资助部分访学培养费。余下的访学培养费和住宿费由学校承担。
4.取得录取资格的访问学者,自访学当年起的三年内,经学校审核批准,可获资助(国际往返旅费)出席一次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同时每年可获资助参加一次国内重要学术会议。
5.请各单位务必于4月12日11:00前将《推荐表》3份及《一览表》1份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送人事处师资管理科(主楼705-1室)。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bynd6819085@163.com。联系人:郭丹,联系电话:6819085。

       人事处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