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湖滨教师花园产权证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1-16浏览次数:169

各位农大湖滨住户:
          根据大庆市房产局统一安排,现开始办理我校湖滨教师花园住户房屋产权证,请各位住户根据房产管理科张贴到住户楼门洞上的通知要求,按楼号顺序到农大后勤基建管理处房产管理科(主楼1107室,电话6819152,联系人:殷凤春)领取办证资料袋,办理相关手续。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料袋中的资料
(一)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资料
1、《不动产发票》一式三联;
2、《购房合同》一份(住户已领取一份)或两份。办证用其中一份(编号为72号前购唯一一套住房的有《补充协议》那份,其他住户拿其中任意一份);
3、《申请书》一份;
4、《营业执照》一份;
5、《授权书》一份;
6、《询问笔录》一份。
(二)办理土地产权证所需资料
1、《土地合同》;
2、《土地分割卡》。
二、办证地点
开发区政府服务大厅
三、办证时注意事项
1、办理夫妻共有房屋房产证时,夫妻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办理一方独有房产房产证时,独有人到场。
2、登记费为80元/户,房产转让手续费为3元/平方米,房屋维修基金为25元/平方米,契税按照不动产发票中的额度分不同税率计算。如所办房产为二套房,税率加倍。(税率有1.5%、3%等,具体现场咨询)
3、住户须准备如下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一式两份,户口本前三页一份,《购房合同》中1、2、3、9页一份,《购房发票》一份。
4、工商银行用户可刷卡交费,其他行用户只能现金办理。
5、开发区政府服务大厅周五下午不办公。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后勤基建管理处房产管理科
                                                      201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