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22浏览次数:151

 关于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
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决定即日起组织201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黑龙江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设置重大课题、重点课题、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请按选题的价值、研究能力与研究资源情况申报相应级别的课题。
二、课题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的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主持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和良好信誉,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报青年专项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5周岁(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基础教育研究者取得硕士以上学位也可)。各类课题的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本年度立项课题要求1-3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其他类型研究可适当延长。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延期或调整人员须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3.课题的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重点鼓励团队联合与协作研究。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第一、第二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已经在省其他机构或组织立项在研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单位教学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如违规申报,所在单位将被通报批评。
4.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按学术不端行为进行查处,取消申请人五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撤项处理和通报批评,并追究申报者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
5.《课题指南》中列示的为选题的参考范围,申请人可以在范围内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反映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课题申请人要根据《课题指南》、本人的学术优势和实践中的问题进行选题并论证,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和《专家盲审表》。
※6、我校2011年申报黑龙江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没有通过审批的课题优先推荐。
    ※7、我校2012年申报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没有通过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的项目优先推荐。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第6、7点申报要求)
六、报送材料时间
1、报送材料包括:《课题申请·评审书》、《专家盲审表》。纸质版一式三份;《课题申请·评审书》和立项汇总表电子版统一发送至byndjyk2006@163.com。
2、以院、部为单位,统一汇总后报送教研科。
3、材料报送时间:6月5日17:00时止,报送至主楼810室,联系人:韩珊珊,电话:6819097。
附件1:黑龙江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课题申请·评审书》
附件3:《专家盲审表》。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教务处
                201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