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丽杰,女,1970年出生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法学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政治教育。1990年至1994年,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社会科学系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至2005年在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1997年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工作至今。主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西方社会学》等课程。
主要科研成果
论文
1.试论贞操权及其损害赔偿.鸡西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
2.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黑龙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
3.从利益分化到利益协调的视角解读和谐社会.边疆经济与文化,2005年第4期;
4.提高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教学效果的途径.教书育人,2006年3期;
5.文化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甘肃农业.2006年7期;
6.总体性方法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教学应用中需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淮海工学院学报,2011 年4期;
7.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虚拟实践教学模式 与实施路径探析.高教论坛,2015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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