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教学督导评教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01浏览次数:302


为了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教学督导工作,做到客观、公平、公正评价每位教师的授课质量和水平,结合部门实际,特制定思政教研部教学督导评教办法。
一、教学督导组组成
思政教研部教学督导组由部门副主任、校兼职督导及各门课程教师代表共7人组成。部门副主任担任组长、校兼职督导任副组长。
二、评教程序及方法
1.听课。由校教学督导首先确定所听课程,然后通知其他督导成员,采取随机听课的方式,需保证三名督导成员进行集中听课。
2.打分。听课后,每位教学督导要严格按照《思政教研部教学督导听课评价表》中的评价标准,根据授课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水平逐条逐项认真打分,并合算总分,填写匿名打分表并现场提交,进行汇总计算,最后以取平均分的方式计算每位授课教师的督导评教分值。
3.评议。参加听课的督导组成员对所听课程进行集中民主评议。先由首席评议人(本门课程教学督导)依据《思政教研部教学督导听课评价表》中的评价标准,对授课教师进行评议,然后,其他督导组成员参与评议。评议既肯定任课教师的优点,也指出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撰写评语
(1)每位教学督导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撰写《思政教研部教学督导听课评价表》中的评语,对授课教师的教学做出客观、中肯的评价。
(2)每位首席评议人根据督导组集体评议情况,撰写本门课程教师的督导综合评语。
(3)每学期末,每位教学督导将填写完整的《思政教研部教学督导听课评价表》提交部门教务办公室,统一收齐、存档,并上交学校。
5.意见反馈。根据教学督导组集体民主评议的结果,由首席评议人在一周内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评议结果,以利于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三、完成其它评教工作
每位教学督导要参与完成部门的其它评教工作,如:教学基本文件、优秀实践教学成果等方面的检查与评比工作。
四、教学督导的工作量计算
1.部门教学督导的工作量按照实际听课时数计算,计入部门津贴分配。
2.校兼职督导的工作量,除按照学校标准计算以外,还享受部门教学督导待遇。
3.部门领导的听课,不计算工作量。
五、解释权
本办法由思政教研部教学督导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