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教职工工作考勤细则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01浏览次数:225


为了进一步规范部门内部管理,强化纪律意识,建立考勤管理的长效机制,构建和谐有序的工作秩序,根据学校教学、岗位管理、请销假制度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思政教研部教职工工作考勤细则。
第一部分  总  则
一、考勤对象。全体教职工,包括行政管理人员和专职教师。
二、工作开展。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考勤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主持考勤工作。考勤根据工作类别的不同由相应工作人员负责考勤登记、统计。
三、考勤结果。考勤结果经综合办公室统计汇总后年终统一公示,做到考勤公开、公正、公平。教职工考勤结果将作为职称晋级、岗位工资、津贴分配、奖惩及年度考核的依据。
四、总体要求。请全体教职工、行政管理人员必须按时、按要求执行。拒不执行者,视具体情况离职或转岗。
第二部分  行政管理人员考勤管理
一、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实行坐班制度,按照学校法定工作日作息安排进行考勤,必须按时上班、下班,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因出差、参加会议或因私不在岗位,且超过一天以上的,应告知综合办公室,备案去向。
三、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应按时参加学校或部门召开的各种会议,如不能参加,应及时向部门相关负责人请假,说明情况,不得无故缺席。
四、行政管理人员不参与年终绩效考核,按照学校干部管理条例测评。
第三部分  专兼职教师教学考勤细则
教师应按时上课,按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如出现迟到早退教学事故者,按学校《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执行,并在个人教学工作绩效考核中扣10分。
第四部分  教师参加学校及部门会议考勤细则
一、学校会议。教师必须按时参加且遵守会议纪律。如果未能按时参会,根据会议性质,按照相应的绩效考核评分扣分;两次以上无故缺席者,除扣分外,部门内部通报批评。
二、部门会议。全体教师必须参加本部门会议且遵守会议纪律。如果缺席会议,按照相应的绩效考核评分扣分;两次以上无故缺席者,除扣分外,部门内部通报批评。
三、教师监考、值班是全体教师必须履行的义务,必须服从部门统一安排。监考和值班按照姓氏笔画轮流安排,个别教师如无法履行义务的,可自行沟通调换。
第五部分  党建、工会活动考勤细则
全体教职工应积极参加学校和部门组织的党建、工会活动,由支部宣传委员和部门工会委员进行考勤。无故不参加部门团体项目活动者,按照党建、工会绩效考核评分扣分;两次以上无故缺席者者,除扣分外,部门内部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