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实施意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8-21浏览次数:321

      为了更好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8〕5号),根据黑龙江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黑教联﹝2013﹞77号),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性、针对性,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面向本科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实施意见。
       一、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目的意义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是大学生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门必修课,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践教学,达到如下的目的和意义:第一,加深学生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教学内容的理解,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提高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原理、观点、方法,分析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和社会存在的各种实际问题的能力。第二,提高学生的修养和品质,使学生在许多方面的能力都能得到进一步的提高。第三,引导学生客观地、辩证地认识国情、认识社会,了解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正确分析和认识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历程和社会现实存在的各种问题,增强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信念和振兴中华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第四,不仅对于学生现在尤其是毕业后以更快的速度来适应当今社会,做好心理调适,以积极的心态来面对工作和生活,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而且对于培养和树立他们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等方面,将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实践教学的课程和课时安排
      没有实践学时的课程也需要安排一定形式的实践教学活动。
课程名称 学分 总学时 理论学时 实践学时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 48 36 1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3 48 36 12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6 96 68 2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2 32 0
形势与政策 1 16 16 0
 
 
      三、实践教学形式
      鼓励任课教师,紧密结合课程教学大纲及具体内容创新性开展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实践教学活动。
     (一)课堂内实践教学活动
主要包括:课堂讨论、主题演讲、课堂辩论、观看经典影视等;在规定的学时内,由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就某个主题进行讨论、辩论、演讲或观看经典影视。要求学生围绕讨论、辩论、演讲的话题及影视资料,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论文或观后感;
     (二)校内课外实践教学活动
      1.经典著作阅读。根据课程特征和教育内容,选择、部署具有代表性的经典著作,供学生阅读,并要求学生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读书报告;
      2.校内调查活动。围绕某些主题,安排部署学生开展校内实践调查活动,要求学生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调研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3.形势与政策课专题报告。要求学生根据讲座、报告精神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心得体会论文。
      4.结合或围绕重大社会历史事件或纪念活动,开展与课程教育相关的学术研究论文。同时,根据情况适时开展课堂交流。
    (三)校外社会实践教学活动
主要包括组织学生参观当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社会考察、社会实践调查、志愿服务、参观访问等实践活动。要求学生结合参观考察、社会调查等活动,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调研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四)其他形式的实践教学活动
各门课程可以根据学期的不同和国内形势的变化等情况,组织开展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其他形式的实践教学活动。
     四、实践教学程序
    1.在每学期开学初,由任课教师填写《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计划表》,上报教研室审查,教研部审核。
    2.实践教学结束后,各任课教师结合学生在整个实践教学活动中的表现及成果质量,综合评定每个学生的实践教学成绩,撰写评语,并填写《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总结分析表》,与学生调研报告或论文等具体成果一起上交教研部。
    3. 每学年度结束之前,各任课教师书面总结本学年度的实践教学开展情况,并向教研室提交书面总结材料。
    4.每学年度结束之前,各位课程负责人在教师个人总结实践教学基础上,书面总结本学年度本门课程的实践教学开展情况,并向教研部提交书面总结材料。
     五、实践教学考核
     1.考核主体。各教研室及教研部分工考核指导实践教学的任课教师,任课教师负责考核参与实践教学的学生。
     2.考核客体。学生的参与过程及成果;教师的指导过程。
     3.考核对象。具体的实践教学成果(包括论文集、演讲稿、辩论稿、调研报告集、相关图片、成果交流演示文本等)。
     4.考核方法。计量考核。实践教学环节所占的具体比重,由各教研室根据课程特点,具体把握。
     5.每位任课教师按照所担任班级学生的5%的比例,评选出优秀实践教学成果,并对优秀实践教学成果装订到《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优秀成果集》之中。由课程负责人收齐统一上交教研部存档保管。
     6.班级剩余95%的实践教学成果,由每位任课教师按照行政班子编制,分别装订《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成果集》分册,统一上交到教研部试卷库存档。
     六、实践教学环节的保障
  1.各位课程负责人要依据《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实施意见》,并根据本门课程的授课情况和学生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XXX课程实践教学操作实施细则》。
      2.每位任课教师要根据实施意见及本门课程的实践教学操作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实施实践教学活动,保证实践教学质量。
     3.实践教学项目开展所需相关条件如车辆安排、场地协调等,由任课教师提出,教研部将尽力提供所需条件。
     4.任课教师要对学生上交的实践教学成果及时认真评阅、汇总并装订、存档。
      七、《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实施意见》自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实施。
     八、附录:
附录1《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计划表》(教师用表)
附录2《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总结分析表》(教师用表)
附录3各门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成果报告书封面》(学生用表)
附录4《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成果报告书》(学生用表)
附录5《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成果集》(装订使用)
附录6《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优秀成果集》(装订使用)
 
                                                                                                         思政教研部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