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
办发明电〔2012〕33 号),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将学校2013 年清
明节、劳动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4 月4 日至6 日,共3 天。其中4 月4 日
(星期四)为法定假日,5 日(星期五)课程调至7 日(星期日),6
日(星期六)正常公休。4 月7 日(星期日)上班、上课。
二、劳动节放假时间:4 月29 日、30 日,5 月1 日,共3 天。
其中4 月29 日(星期一)、30 日(星期二)分别调至4 月27 日(星
期六)、28 日(星期日),5 月1 日(星期三)为法定假日。4 月27
日、28 日上班、上课。
三、相关要求:节日放假期间,各单位如有工作任务,可根据
需要自行安排;要妥善安排好节日值班,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宣传教
育和管理工作,提醒师生员工提高安全意识,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遇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须在第一时间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请各单位于2013 年4 月2 日17:00 前将本单位(机关统一安排
值班,值班表另行下发,各部门不需上报)节日值班表传至学校办
公室秘书科电子邮箱byndzhk@163.com。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
办发明电〔2012〕33 号),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将学校2013 年清
明节、劳动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4 月4 日至6 日,共3 天。其中4 月4 日
(星期四)为法定假日,5 日(星期五)课程调至7 日(星期日),6
日(星期六)正常公休。4 月7 日(星期日)上班、上课。
二、劳动节放假时间:4 月29 日、30 日,5 月1 日,共3 天。
其中4 月29 日(星期一)、30 日(星期二)分别调至4 月27 日(星
期六)、28 日(星期日),5 月1 日(星期三)为法定假日。4 月27
日、28 日上班、上课。
三、相关要求:节日放假期间,各单位如有工作任务,可根据
需要自行安排;要妥善安排好节日值班,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宣传教
育和管理工作,提醒师生员工提高安全意识,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遇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须在第一时间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请各单位于2013 年4 月2 日17:00 前将本单位(机关统一安排
值班,值班表另行下发,各部门不需上报)节日值班表传至学校办
公室秘书科电子邮箱byndzhk@163.com。
学校办公室
2013 年3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