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地下车库续租车位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1-22浏览次数:355

      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12年起,地下车库从资产管理处移交至后勤基建管理处管理。按照2 009年学校出台的《地下车库停车位租用方案》要求,现对地下车库续租车位作如下补充:
      一、租用停车位人员范围
      租用学校地下车库车位的车主必须是本校在册且已经拥有车辆的教职工(已经拥有车辆的职工以车辆行驶证为准)。
      二、租用停车位租期
      学校地下车库车位的续租时段为整年整租,租期一年,自2012年11月26日起至2013年11月25日止。
      三、租用停车位收费标准
原租车位到期的车主拥有优先续租权。租金在原来的基础上给予10%的优惠,年度费用为2700元。
      四、续租报名时间、交款方式及停车程序
      2012年11月22日至24日为报名时间,报名、办理地点为后勤基建管理处(学生6号公寓143、140房间)。报名时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续租车位由后勤基建管理处开具交款通知单,车主到财务处交款后,持交款收据回后勤基建管理处开具地下车库租用通知单,到地下车库指定车位停车。
      五、空闲车位的出租
      对租赁到期后不再进行续租的车位,后勤基建管理处将在校内公布空闲车位数量、位置等信息,并在学校纪检委的监督下,通过公开报名、抽签确认的方式进行对外出租。交款方式及停车程序同上。
      六、租用停车位的相关要求
      租期内的车位只限于租赁登记时确定的车主所拥有的车辆使用,不允许车主私自转租、转让、转卖。如果租期内车位因故需要变更租用人的,必须到学校后勤基建管理处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备案;同时承转方的车主必须是校内拥有车辆的教职工(以车辆行驶证为准)。
 
联系人:赵明生:联系电话6813838
                  肖  亮:联系电话6813868
 
 

                              后勤基建管理处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