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黑教[2012]210 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推荐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原则上参与评奖的成果应为国家或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结题验收的课题,或是通过验收的被列为国家或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
2.2010 年、2012 年校级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获得项目。我校在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项目时一律不分等级,申报时应注明成果所属学科门类。按照省里要求择优推荐。
3.2013 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严禁重复申报。对于已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再次申报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评审资格。严禁弄虚作假,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
4.在我校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成果限报1 项。
5.个人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 项。
6.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为5 人(含主持人)。
二、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采取限额申报,拟评审出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00项、二等奖200 项,共计300 项。教育厅限定我校推荐数额为13项。本次成果推荐各学院、部不限名额,但要按照申报范围要求严格把关。
三、评审程序
1.学校初审。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申报的成果进行初审后,再按限额推荐申报。
2.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网络评审。
3.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会议评审在省里网络评审结束后一周之内进行。并将评审结果在黑龙江省高等教育信息网及各高校公示。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1.申报者需要在2012 年12 月20 日前上交所有材料电子稿和纸质稿,电子版材料应采用Word 格式,涉及扫描文档、照片等请以jpg 格式存储。视频材料应进行流媒体化处理,须采用wmv格式。电子材料须存放在以成果命名的目录中。发送至教研科信箱(byndjyk2006@163.com)或用硬盘报送至教研科(主楼810,联系电话:6819097,联系人:韩珊珊)。
2.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主要有《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反映该成果的总结、《2013 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鉴定书》、佐证材料(各一式三份),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纸质材料要求统一装订,装订格式待省里网络评审结束后另行通知。
3.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两本或两套)。
4.主要佐证材料,提供复印件并扫描成电子稿,须经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主要包括:相关项目验收证明材料、与项目有关的论文及所发表期刊的封皮、目录,著作的封皮、目录及主要章节),佐证材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5.如认为有必要(拟评审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可提交反映成果的视频材料。
附件:
1.2013 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及奖励办法。
2.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3.《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事宜的说明。
4.2013 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鉴定书。
5.提供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指标体系(仅供参考)。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黑教[2012]210 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推荐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原则上参与评奖的成果应为国家或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结题验收的课题,或是通过验收的被列为国家或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
2.2010 年、2012 年校级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获得项目。我校在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项目时一律不分等级,申报时应注明成果所属学科门类。按照省里要求择优推荐。
3.2013 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严禁重复申报。对于已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再次申报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评审资格。严禁弄虚作假,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
4.在我校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成果限报1 项。
5.个人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 项。
6.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为5 人(含主持人)。
二、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采取限额申报,拟评审出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00项、二等奖200 项,共计300 项。教育厅限定我校推荐数额为13项。本次成果推荐各学院、部不限名额,但要按照申报范围要求严格把关。
三、评审程序
1.学校初审。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申报的成果进行初审后,再按限额推荐申报。
2.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网络评审。
3.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会议评审在省里网络评审结束后一周之内进行。并将评审结果在黑龙江省高等教育信息网及各高校公示。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1.申报者需要在2012 年12 月20 日前上交所有材料电子稿和纸质稿,电子版材料应采用Word 格式,涉及扫描文档、照片等请以jpg 格式存储。视频材料应进行流媒体化处理,须采用wmv格式。电子材料须存放在以成果命名的目录中。发送至教研科信箱(byndjyk2006@163.com)或用硬盘报送至教研科(主楼810,联系电话:6819097,联系人:韩珊珊)。
2.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主要有《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反映该成果的总结、《2013 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鉴定书》、佐证材料(各一式三份),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纸质材料要求统一装订,装订格式待省里网络评审结束后另行通知。
3.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两本或两套)。
4.主要佐证材料,提供复印件并扫描成电子稿,须经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主要包括:相关项目验收证明材料、与项目有关的论文及所发表期刊的封皮、目录,著作的封皮、目录及主要章节),佐证材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5.如认为有必要(拟评审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可提交反映成果的视频材料。
附件:
1.2013 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及奖励办法。
2.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3.《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事宜的说明。
4.2013 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鉴定书。
5.提供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指标体系(仅供参考)。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