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科技成果鉴定程序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1-20浏览次数:247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作为主持单位的科研课题结题、鉴定,需经过三级监控,即要通过各院(部、中心)、科研究督导组、校成果管理部门三级审查,方可进行结题鉴定。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个人;
    2、申请人应符合如下条件:(1)已完成合同的约定或者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要求;(2)不存在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人员名次排列异议的和权属方面的争议;(3)技术资料齐全,并符合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4)有经国家科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结论报告(结题不需要此项)。
    3、申请鉴定(或结题)时间:每年的3月初、6月初、6月初、9月初和11月末;课题申请结题的具体时间为:1年期课题要半年以上,2年期课题要1年半以上,3年期课题要2年半以上。即结题时间确定在课题  到期前的半年内。
    4、超期未结课题要到任务下达单位申请延期并得到延期批复后,才能结题。
    二、申请人须提交如下材料:
    1、课题鉴定(或结题)审批表。
    2、课题鉴定(或结题)申请表;
    3、技术资料汇编
    (1)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
    (2)工作报告;
    (3)技术研究报告(包括技术方案论证、技术特征、总体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先进技术比较、技术成熟程度、对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意义、推广应用的前景、存在的问题等基本内容);
    (4)设计与工艺图表、质量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5)有经国家科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结论报告(结题不需要此项);
    (6)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报告、用户使用报告及其它证明材料;
    (7)设计污染环境和劳动安全等问题的科技成果,要有主管机构出具的报告及证明;
    (8)准确的完成单位及主要完成人员名单。
    二、承诺时限:待上级科技管理部门批准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
    三、科技成果鉴定及结题程序:
    (一)科技成果鉴定程序
课题完成人组织完备的鉴定资料→填写课题鉴定审批表→资料通过科研督导组鉴定审查→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装订完备的鉴定材料→任务下达单位初审通过并在鉴定申请表上盖章→上报组织鉴定部门→组织鉴定部门审查、批复,确定鉴定形式与鉴定日期→申请鉴定单位将有关材料寄鉴定专家→召开鉴定会(函审无此项),形成科技成果鉴定意见→完成单位填写并打印《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组织鉴定部门审核、盖章→成果完成单位进行成果登记。
    (二)科技成果结题程序
课题完成人组织完备的结题资料→填写科研课题结题审批表→资料通过科研督导组鉴定审查→填写科技成果结题申请表、装订完备的鉴定材料→校科技处成果科、任务下达单位初审通过并在结题申请表上盖章→填写结题报告→任务下达单位形成科技成果结题意见。
    四、鉴定的形式
    (一)检测鉴定:指由专业技术检测机构通过检验、测试性能指标等方式,对科技成果进行评价。
    (二) 会议鉴定:指由同行专家采用会议形式对科技成果做出评价。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测试,并经过讨论答辩才能做出评价的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会议鉴定形式。
    (三)函审鉴定:指同行专家通过书面审查有关技术资料,对科技成果做出评价。不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测试和答辩即可做出评价的科技成果,可以采用函审鉴定形式。
 
    审核项目依据:国家科技部《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及《科技成果鉴定规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