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督导简讯
2011 年第5 期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教学督导组 二Ο一二年三月十日
《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
1、任课教师课前应认真备课,对讲稿和教案进行充实和修改,文字讲稿、教案与教材相吻合。多媒体不能替代教案、讲稿。2、备课应按教学大纲要求、学生所学专业来确定教学内容的重点与难点,深度与广度。处理好本课程与先修课和后续课之间的衔接。
3、任课教师应提前抵达教室,做好准备,铃响准时上课。站立讲课,关闭手机。任课教师对迟到、早退、旷课,自由出入等现象要按有关规定严于管理,请假需经任课教师批准,坚持考勤。
4、教师在教学授课中:
(1)语言表达清晰、简练、快慢适中、音量合适,讲课有热情,要有吸引力。
(2)板书工整,字迹清楚,详略得当,布局合理,层次分明。
(3)采用启发式、案例式、讨论式等多种方法,调动学生听课积极性,活跃课堂气氛。
(4)理论要联系实际,杜绝空洞无物,照本宣科。
(5)多媒体教学中,文字要精练,字大清晰,图文并茂,需要光标指点时,一律要走出操作台,用教鞭指点,吸引学生注意力;多媒体教学与板书
相结合;废除文字版多媒体教学;遇到多媒体故障或停电时,用板书上课,不得调停课。
5、授课内容要少而精,要求学生记笔记。根据生源基础,落实因材施教,区别对待。
6、教师应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关闭手机,认真听讲,积极思考,主动发言,认真记好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