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辅修专业招生简章
法律辅修专业是我校为学有余力的学生安排的一种因材施教的教学管理制度,其设置目的旨在拓展我校学生的知识视野与综合能力,培养适应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所需要的文、理、工、农等不同学科相互渗透的复合型人才,提升参与辅修专业的学生在参加全国法律硕士联考、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司法考试等各类相关考试以及毕业就业方面的综合竞争力。
二、课程设置与分布
学 期 | 课程名称 | 学 时 | 学 分 |
第一学期 (120学时) | 法理学 | 40 | 2 |
中国法制史 | 40 | 2 | |
宪法学 | 40 | 2 | |
第二学期 (120学时) | 民法学(上) | 40 | 2 |
刑法学(上) | 40 | 2 | |
行政法 | 40 | 2 | |
第三学期 (120学时) | 民法学(下) | 40 | 2 |
刑法学(下) | 40 | 2 | |
民事诉讼法 | 40 | 2 | |
合 计 | 360 | 18 |
三、招生对象、学制、待遇
1.招生对象:全校2009级、2010级、2011级各专业学生。
2.学制:一年半(三个学期)。
3.待遇:所有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法律辅修专业毕业证书”;参加辅修专业学习并能按要求毕业的学生可免修全校任意选修课(视频选修课除外)。
四、学费
800元(三个学期)
五、有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0日—11月3日
2.交费报名:报名前先到校财务处701室(13或14窗口 )交学费800元,持学费收据并带近期4张一寸正面免冠蓝底照片到人文学院331室填写报名表。
3.咨询电话:0459—6819280 13644591076 (也可登录思政部主页“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咨询)
4.联 系 人:于老师
5.上课时间:11月5日以及每周六、周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上课教室:另行通知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教务处 思政教研部
二O一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