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教学督导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01浏览次数:156



根据校教务处督导制度改革工作要求,结合思政教研部实际,特制定思政教研部教学督导制度。旨在通过教学督导工作,进一步加大教学检查及信息反馈的力度,实现教学检查经常化、系统化、规范化,从而促进我校思政课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逐步提高。
一、教学督导的组成
成立思政教研部教学督导组。成员由5-7名熟悉教学管理、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家组成,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成员若干,其成员由部门选聘。教学督导组委员任期2年。可连选连任。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具体情况,对其成员可延聘或提前解聘。
二、教学督导的作用
1.协助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直接面向教学第一线,获取思政课教师最新教学资讯,在咨询、建议和反馈中督促教师完成好教书育人使命。
2.指导教学工作:通过每学期深入教师课堂听课、调研、座谈等全面深入了解各门课程教学情况,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督导查找原因,对成功经验,鼓励教师推广。
三、教学督导的工作原则
1.回避原则:教学督导组成员与被听课教师之间存在需回避关系时,在进行教学评价等有关工作开展中需主动向督导组提出回避(督导组成员也可监督回避),以确保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公正。
2.科学性原则:督导组成员要科学地反映督导对象的特点、主要因素及内在联系,对教学和教学管理的改革与发展起到正确的导向作用。
3.客观性原则:督导组成员在对教师授课进行评价时,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地反映出教师授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价值判断应客观准确。
四、教学督导的职责
1.检查和监督教师教学准备工作,包括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课程大纲、教学方案、课程教学资源教学改革方案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2.了解任课教师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实践教学等方面改革的经验,推广优秀教师的教学方式、方法和先进的教学管理经验。
3.检查和监督教师上课、辅导、批改作业等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学秩序、教学纪律和教学质量情况。
4.听取师生对教学安排与教学质量的意见,进行分析和汇报。
5.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出咨询建议,及时掌握教学一线的动态,以及教风、学风情况。
五、教学督导的工作方式
1.以现场听课、观摩教学、教学巡视、个别交谈、师生座谈会、书面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教学质量评价。
2.采用定期与随机的方法进行教学督导工作。
3.抽查教案、教学进度表、教学大纲等有关教学资料
4.做好教学督导记录,做出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并对改进情况进行复查。